醴陵市农口单位二级机构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醴陵财政局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6-18 15:21:49
 
醴陵市农口单位二级机构改革
工 作 情 况 汇 报
2008年6月2日
 
     醴陵市位于湖南东部,湘赣边境,紧邻长株潭“金三角经济区”,素有中国“瓷城”和“花炮之乡”的美誉。东汉初置县,1985年撤县设市。全市现辖26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103万,其中农业人口87.07万。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优势产业发展带动、城镇发展带动和先进文化带动三大战略,经济社会步入发展的“快车道”。2007年,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62.1亿元,增长14.5%;财政总收入突破10亿元大关,达100198万元,增长33.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平纯收入达12364元、5707元,分别增长21%、15.8%。市域经济总量进一步扩大,连续三年荣获全省“经济强县”称号。
    醴陵是农业大市,曾是长江中下游流域第一个亩产过吨粮的县级市。一直以来,我们始终把发展农业农村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工程来抓,做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去年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下达以来,我市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大力开展乡镇农口单位二级机构改革。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醴陵市乡镇农口单位二级机构改革基本情况
    上世纪80年代末,我市建立了农业科技推广体系。1996年,为落实乡镇“五站”、“三定”工作,我们对全市的乡镇农技员、农机管理员和动物防检员等人员办理了“农转非”手续,实行定员、定编、定人,初步形成了以县级农技推广机构(农口各单位)为中枢、乡镇农技站为纽带、村级科技服务小组为基础的农业技术推广网络。全市乡镇畜牧、农机、农业、林业和水利“五站”(所)达150个,“五员”1870多人,其中在职1600人、离退休270多人。多年来,乡镇农口单位二级机构经费一直实行财政补助管理模式。近几年开始实行各级财政配套包干模式。虽然随着我市“三农”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乡镇农口单位经费绝对额增幅很大,但由于人员工资增长和政策增资等因素影响,经费缺口一直较大,乡镇农口单位包干使用经费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如动物防疫员实行省、市、县三级配套保证经费,每年人平近8000元;乡镇水管员每人每年仅有包干经费1200元;离退休人员也是在前两年才按新出台的政策每人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400元。有个别乡镇农口单位二级机构工作经费甚至完全靠收费和罚款收入返回维持,人均经费普遍过低。去年10月份以前,乡镇农口单位二级机构工作人员因财力紧张,无法正常参加“三保一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大病统筹),仅养老保险欠缴额就达1615.3万元,甚至有相当一部分人员根本未能参加养老保险。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体制不顺、机制不活、队伍不稳、保障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乡镇农口单位二级机构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普遍不高,职能未得到有效地履行,有的甚至形同虚设,改革突破迫在眉睫。
     2007年起,根据《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我市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迅速行动,及早启动了农口单位二级机构改革。成立了农口单位二级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出台了《醴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醴陵市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醴陵市基层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大力推进乡镇农口单位二级机构改革整合,着力优化服务“三农”的人力资源配置,取得了一定成绩。乡镇农口单位二级机构由150个精减至50个;人员编制由原来的1600人精减至482人(纳入预算);人员经费由原来每人每年的不足8000元提高到25000元来算,仍节省开支2795万元。在工作中,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实现了一个“分离”。对现有乡镇农口系统人员实行“全体起立,解散分离”,把乡镇农口系统人员分离为公益性技术推广人员和经营性人员两类。对公益性人员实行编制管理;对经营性人员解除劳动关系,予以分流,妥善安置。在具体操作中,一是科学核定人员编制。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和承担公益性职能的工作量,结合考虑财政保障能力、基层设施条件、业务工作需要等因素,由市编办核定公益性人员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占总编制的比例不低于80%,并注重保持各种专业人员之间的合理比例。核定的编制只到单位不到个人,实行专编专用,不得与经营性服务人员混岗混编,不得挤占和挪作他用。公益性技术推广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实行市乡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同工同酬。二是严格实行竞聘上岗。对基层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严格推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公益性技术推广队伍。所有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均要求具备岗位相应专业学历或取得国家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原有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符合条件的原有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不足时,可向社会招聘。同时,对未办理正式招工招干手续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坚决予以清退;对办理正式招工招干手续但未获聘用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严格实行分流;对竞聘上岗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三是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建立健全了以市级业务主管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服务对象三方共同考核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工作考核机制和人员动态管理机制。将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群众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评价作为考核内容。根据考核结果,决定聘用人员续聘与否,并将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同时,建立了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机制,鼓励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更好、更实地服务农业生产。
    (二)做好了两个“摸底”。一是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经费进行摸底。对农口系统下属机构人员养老保险、实施改革后继续从事公益性技术推广工作人员经费和改革后分流人员安置费(农业技术推广专项经费未作测算)等三项内容分标准进行测算。二是对农口单位二级机构资产进行摸底。对原乡镇(街道办事处)“七站八所”中农口系列人员辞退补偿情况和原乡镇(街道办事处)“七站八所”中农口系列机构现存固定资产以及固定资产产生收益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并由财政局和国有资产管理局等单位组织人员对摸底情况抽查核实,确保了摸底情况真实可靠。
    (三)确保了三个“到位”。一是确保了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养老保险落实到位。首先,认真搞好了欠缴养老保险清理工作,确保补缴到位。按照财政、单位、个人分别负担的原则,共补缴养老保险1615.3万元,其中个人负担部分163万,主管部门和个人补缴697.1万元,单位负担部分755.2万元。其次,将新竞聘上岗的基层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养老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列入了预算,确保缴纳到位。二是确保工作人员经费到位。由市财政将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工作人员基本经费和履行公益性职能的必要经费按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标准,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对突发的、重大的疫情防治以及关系到全市农业产业化方向的重大产业化技术推广和培训等工作,按照“做多少事,付多少钱”的原则,一事一议,列入专项经费,实行购买服务。三是确保政策扶持到位。对分流人员重新安置就业后,按照“政策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坚持“一事一议”,给予财税扶持,不漏一人,不丢一事,有力地确保了改革顺利、稳步进行。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市乡镇农口单位二级机构改革推进以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逐渐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一)改革历史债务负担沉重。推行农口机构二级单位改革以来,乡镇农口单位由实行独立核算转变到由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其债权债务关系也随之转移。据统计,债权债务相抵之后,净债务达561.34万元,全部由各主管农口单位承担,实际上须由财政今后逐步消化解决,债务包袱较重。
    (二)改革的财政支出压力大。目前,我市农口改革财政已支付或已予以初步安排的资金达10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对1996年8月份前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有困难的职工个人缴纳部分,财政补贴50%,总计113万元;对原已参保人员个人垫付(实为单位应缴纳养老保险)部分,财政退返179万元;对改革后保留的482个公益性岗位,每人每年包干经费1.5万元,共计723万元。今后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改革的财政支出压力仍将继续加大。
    (三)改革财政支出缺口大。目前,我市由财政挂账的农口单位二级机构养老保险单位负担部分欠缴资金已达755万元。此外,据测算,分流人员安置经费最少还需5198.53万元。改革的财政支出缺口至少达5953.53万元。由于改革资金无法及时到位,群众性上访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改革的顺利推进。
    (四)财政购买服务能力薄弱。我市属于贡献性财税体制,实际可用财力薄弱,相对于我市农作物面积广、牲畜数量大的实际情况,财政对公益性服务的购买能力薄弱。一旦面对重大的、突发性的病虫害和疫情事故,财力方面捉襟见肘,后果不堪设想。
三、下阶段工作的设想和请求
    乡镇农口单位二级机构改革是服务“三农”工作的深入推进,迫在眉睫,势在必行。我市必将在省委、省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深入推进改革,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同时,也恳求上级领导继续关心、支持醴陵的改革工作,为我们提供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具体而言,下阶段工作我们有以下四个工作设想和请求:
    (一)积极争取上级扶持,保障农口改革的深入推进。作为农业大市和乡镇农技推广体系较庞大、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的县市,我市乡镇农口机构的改革,起步时间和工作进度均走在全省前列,为全省改革工作的全面推进做出了积极贡献。目前,我市深入推进改革存在多方面的困难,尤其是财政缺口非常大。为确保我市改革的顺利进行,为全省其他兄弟县市改革工作提供典型经验教训,请求上级财政结合“转移支付”和“以奖代补”等方式,对我市改革工作给予重点支持。
    (二)明确投资渠道,保障改革后农技推广体系健康高效运行。通过改革,我市纯公益型岗位的农技推广体系已经基本建立。但随之而来的财政投入不断加大,仅靠县一级财政难以独立支撑。请求上级财政参照“建立动物防疫长效机制”的有关政策方案,实现对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和运转工作经费的省、市、县三级财政投入,并确定省、市、县的人员经费投入比例。
    (三)启用灵活机制,化解目前改革工作的资金负担。通过对原乡镇“五站”国有资产的摸底清查、优化整合,将部分国有资产以出售为主,转让、资产变现、租赁经营等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置,所得收益全部上缴财政统筹管理,专项用于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工作,尽力弥补改革资金缺口。请求上级对此项工作给予政策支持。
    (四)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突发性涉农事件应对能力。请求上级出台有关政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涉农工作应急预案,设立由省、市、县三级共同负担的专项工作资金,提高重大、突发性病虫害和疫情事件的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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