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理财政国库支付业务。根据经批复的各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及时审核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2. 审核确认预算单位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 3. 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有关账户。具体包括财政零余额账户、单位零余额账户、单位特设专户等。 4. 管理明细账。具体负责预算单位预算支出明细账,定期与市财政局、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对账。 5. 管理预算单位支付信息。汇总并及时向市财政局提供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信息。受理预算单位查询有关支付信息。 6. 管理财政资金各种支付凭证,使用票据管理软件来加强管理。 7. 按照《会计法》等国家财经法规,对有关单位财政资金运作及其执行财经纪律状况进行监督,依法履行会计监督职责。 8. 对各单位会计工作和各种经费账户进行统一管理,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按照规定的费用标准和开支范围,审核各项开支凭据,正确核算各项费用开支。 9. 负责编报有关单位的财务会计报表,考核、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10.负责管理各项财政资金,及时掌握资金动态,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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