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财政局文件 株财会〔2007〕 1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中央及省在株单位、各市直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财会〔2007〕3号)精神,结合 我市实际,决定举办株洲赛区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市财政局成立“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株洲赛区领导小组”,负责本 届会计知识大赛株洲赛区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长:株洲市财政局局长 杨宋虎 副组长:株洲市财政局副局长 金美芳 株洲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汪珠宝 成员:株洲市会计管理局副局长 叶中祥 株洲市财政局会计科科长 谢友良 株洲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 李拥军 株洲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 李 章 株洲市会计学会副会长 刘正军 领导小组下设“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株洲赛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届会计知识 大赛株洲赛区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株洲市财政局会计科。 主任:株洲市财政局副局长 金美芳(兼任) 副主任:株洲市会计管理局副局长 叶中祥 株洲市财政局会计科科长 谢友良 成员:张国友、龙西林、李峰、刘晓明、周铁光、彭金平。办公室内设:宣传组、命题组、评 委会、组织组,分别由李拥军、刘正军、叶中祥、谢友良同志兼任组长,各组具体职责如下: 宣传组:负责会计知识竞赛活动中的宣传报导工作. 命题组:由株洲市财政局、市会计学会以及部分会计专家组成,负责竞赛命题工作。 评委会:负责预赛、复赛和决赛的笔试和抢答赛的评审工作; 组织组: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各县(市)区财政局应当加强本地区大赛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并提供经费支持。
二、参赛对象全市境内(包括中央、省在株单位)从事财会、财经工作和大、中专院校在校财 经类学生均可参赛。
三、竞赛内容 本届会计知识竞赛以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为主要内容,兼顾其他相关 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企业 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2006)、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审计基础知识以及其他 相关法规。
四、竞赛方式 本届会计知识竞赛包括两个赛程。 第一赛程(即网上答题),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由市、县两级财政部门组织所属单位会计人 员进行网上答题,参加网上答题比赛。 第一赛程试题刊登在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网站(http://www.casc.gov.cn)、会计行业管理网站(http:// www.acc.gov.cn、中国会计学会网站(http://www.asc.net .cn)、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http://www.kjzgks.com),以及大赛办公 室指定的地方财政厅(局)网站,同时刊登在《中国财经报》、《会计研究》和《财务与会计》 等报刊杂志上。 第二赛程为会计知识抢答赛,采用层层选拔代表队的方式进行,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所属会计 人员参赛。现将第二赛程中参加全市竞赛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各县(市)区按属地原则组织所属单位竞赛,竞赛后选派代表队参加全市的比赛(代表队 的产生详见“附件1、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株洲赛区竞赛规程”)。市属企业、单位参加所 在地县(市)区财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也可以单独组织代表队参加全市的比赛。 2、中央及省在株单位、各财经院校(系)可以单独组织代表队参加全市的比赛。 3、每个代表队人数限定5人(领队1人、选手3人、后备选手1人),参赛人员年龄、性别不 限,但要求参赛选手普通话流利。 4、决定派代表队参赛的单位,须以集体名义于2007年7月31日以前向“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 大赛株洲赛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报名表见附件2),审核批准后参赛。 全市的会计知识竞赛分为预赛、复赛、决赛三个程序。预赛为笔试,复赛和决赛为抢答赛。 预赛、复赛均采取淘汰制,预赛淘汰比例为2:1,复赛淘汰比例3:1,根据各代表队复赛成 绩,确定参加决赛的6支代表队。决赛通过株洲电视台进行现场直播。
五、日程安排 7月31前,由各县市区、市直企业单位、中央和省在株企业单位举办竞赛,并选派出代表队参加全市竞赛。 8月1日至22日举办全市的会计知识竞赛活动。并选拔参加全省竞赛的市代表队。 9月上旬组织参加全省竞赛的选手进行集训。 9月中旬组织代表队参加全省的比赛。
六、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全市竞赛设团体奖、个人奖和组织奖。 (1)团体奖。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 (2)个人奖。设笔试个人奖20名,奖励对象为在全市竞赛笔试中成绩排在前20名的参赛选 手。 (3)组织奖。共设组织奖5名,奖励对象从未进入前6名的参赛单位中评选产生。 (二)奖励。 1.对全市各奖项获得者,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株洲赛区领导小组将颁发获奖证书及奖 金。 2、凡在第一赛程中获全国一、二等奖的个人,在第二赛程中获全省前6名的代表队和获个人 奖的选手,在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适当的奖励。 七、其他事项 需要购买会计知识辅导资料的单位和个人,请速与我局会计科联系。
附件: 1、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株洲赛区竞赛规程 2、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株洲赛区竞赛代表队报名表 二00七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会计 竞赛 通知主送:各县市区财政局、中央及省在株单位、市直各单位 抄送:湖南省财政厅株洲市财政局办公室2007年6月20日印发 (共印200份)
附件1: 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株洲赛区竞赛规程
一、县市区代表队的选拔 1、先由各单位举办竞赛,在此基础上选拔出本单位代表队参加县(区) 级主管部门举办的 竞赛。单位财会人员数量少的,也可直接参加县(区)级主管部门举行的竞赛。 2、县市区级各主管部门举办竞赛,选拔出本部门代表队参加全县(区)竞赛。 3、通过县市区竞赛产生代表队参加全市的比赛。市属企业、单位按属地原则参加所在县市 区财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会计人员数量多的市属企业、单位可直接组队参加全市的竞赛。
二、市直、中央及省在株单位代表队的选拔 1、市级各主管部门、单独参赛的市直企业单位可组织全市行业、单位系统的竞赛。有关企 业、单位的代表和选手,既可参加县市区举行的竞赛,又可参加全市行业系统的竞赛。 2、在全市行业、单位系统竞赛的基础上,选拔出参加全市竞赛的市级行业、单位系统代表 队。 3、省在株单位及各大专院校代表队的产生比照上述办法办理。
三、全市知识竞赛 全市会计知识竞赛分为预赛、复赛、决赛三个程序。 1、预赛为笔试,复赛包括笔试和口试,决赛为电视抢答赛。 2、预赛、复赛均采取淘汰制,预赛淘汰比例为2:1,在此基础上,根据各代表队复赛成绩 ,确定参加决赛的6支代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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