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工作纪律
醴陵财政局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7-7-17 17:58:04
 
一、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接受公务活动中的宴请和礼品、礼金。

二、注重服务质量,文明办公,提高效率。热情耐心接待办理业务人员,不准刁难、怠慢和无故拖延。

三、注重自身修养,团结协作,保守机密。不准搬弄是非,影响团结,不准泄露中心及核算单位的财务机密。

四、遵守作息时间,坚持请假、销假制度。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五、保持优雅环境,安静清洁,工作有序。不准大声喧哗,随意串岗,工作时间不得吃零食,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树立中心形象,仪表端庄,服装整洁。不准在工作场所穿背心、拖鞋、短裤,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

七、爱护办公设施,专人专机,专人维护。不准在计算机上玩游戏,不准使用外来光盘、软盘,不准私拆机器。

八、加强安全意识,人走断电,关好门窗。不准携带违禁、危险品进入工作场所,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中心。

九、遵守学习制度,积极参与,不得缺席。遵守会议、学习制度,积极参与集体活动,不准迟到、早退、开“小会”、无故请假。

十、注意勤俭节约,严禁浪费,公为私用。节约用水、用电,不使用办公电话私人聊天、拨打信息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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