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
醴陵财政局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7-6-18 17:14:00
 

                                                         财预[2006]13号

      为完整、准确地反映政府收支活动,并为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各项财政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创造有利条件,现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总体要求,逐步形成一套既适合我国国情,又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较为规范合理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为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财政监督创造有利条件。

      二、改革的基本原则
      改革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要有利于公共财政体系的建立。
     (二)要有利于预算的公正、公开、细化、透明。
     (三)要有利于加强财政经济分析与决策。
     (四)要有利于国际比较与交流。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改革后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由“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支出经济分类”三部分构成。
     (一)收入分类
      收入分类主要反映政府收入的来源和性质。根据目前我国政府收入构成情况,结合国际通行的分类方法,按经济性质将政府收入分为类、款、项、目四级。其中,类、款两级科目设置情况如下:
      1、税收收入。分设21款: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和牌照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筵席税、屠宰税。
      2、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分设4款: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3、非税收入。分设6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财产收入、其他收入。
      4、政府间转移收入。分设4款: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基金预算转移收入、彩票公益金转移收入。
      5、贷款回收本金和产权出售收入。分设3款:国内贷款回收本金收入、国外贷款回收本金收入、产权出售收入。
      6、债务收入。分设2款:国内债务收入、国外债务收入。
     (二)支出功能分类
      支出功能分类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活动情况及国际通行做法,将政府支出分为类、款、项三级。其中,类、款两级科目设置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分设27款:人大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事事务、纪检监察事务、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管理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国土资源与地质勘查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地震事务、气象事务、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事务、党派团体事务、政府委托协会工作、彩票发行事务、国债事务、其他。
      2、外交。分设7款:外交管理事务、驻外机构、对外援助、国际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边界勘界联检、其他。
      3、国防。分设3款:现役部队及国防后备力量、国防动员、其他。
      4、公共安全。分设10款: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监狱、劳教、国家保密、其他。
      5、教育。分设10款: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教师进修及干部教育、教育附加及基金支出、其他。
      6、科学技术。分设9款: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其他。
      7、文化娱乐。分设6款: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其他。
      8、社会保障和就业。分设1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补助、企业关闭破产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其他。
      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分设5款: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其他。
      10、医疗卫生。分设8款: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管、妇幼保健、农村卫生、其他。
      11、环境保护。分设10款: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其他。
      12、城乡社区事务。分设7款: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其他。
      13、农林水事务。分设7款:农业、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其他。
      14、交通运输。分设5款:公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民用航空运输、其他。
      15、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分设16款:采掘业、制造业、建筑业、电力、信息产业、旅游业、涉外发展、粮油事务、商业流通事务、物资储备、金融保险业、烟草事务、安全生产、国有资产监管、中小企业发展、其他。
      16、政府间转移支付。分设4款:财力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基金预算转移支出、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
      17、未划分的财政支出。分设4款:预备费、年初预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综合财力补贴、其他。
     (三)支出经济分类
      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类、款两级,科目设置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分设11款: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福利费、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
      2、商品和服务支出。分设25款: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作战费、军用油料费、军队其他运行维护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其他。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分设9款: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其他。
      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分设5款:支持企业科研开发、支持企业更新改造、企业政策性补贴、财政贴息、其他。
      5、转移支付。分设4款:不同级政府间转移支付、同级政府间转移支付、不同级预算单位间转移支付、同级预算单位间转移支付。
      6、赠与。分设3款:对国外的赠与、对国内的赠与、其他。
      7、债务利息支出。分设6款:国库券付息、向国家银行借款付息、其他国内借款付息、向国外政府借款付息、向国际组织借款付息、其他国外借款付息。
      8、资本性支出。分设9款: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
      9、贷款及产权参股。分设4款:国内贷款、国外贷款、产权参股、其他。
      10、债务还本支出。下设1款:债务还本。
      11、未划分的支出。分设5款:预备费、预留、补充社保基金、未划分的项目支出、其他。

      四、配套改革措施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涉及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财政监督等各个环节,同时也涉及众多的政府收支管理部门,需要各部门积极支持和配合。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衔接,财政、税务、国库等有关方面的管理制度也要作相应的调整。
     (一)要对现行制度进行清理,相应修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税收、国库及财政总预算等会计制度。
     (二)要对财政、税务、海关、国库等部门的收入缴库和支出拨款凭证及有关报表体系作相应调整。
     (三)要推进财、税、库网络建设,规范和强化财政信息管理,确保新的政府收支分类能够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政府收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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